問題已解決
預售卡,售卡方與銷售方為不同主體。 售卡方給購卡方開不征稅增值稅普票1萬,銷售方給售卡方開9千8百元預付卡結算款增值稅普票,售卡方給銷售方開2千元6%稅率增值稅發(fā)票,我的問題是差額2千元開了兩次發(fā)票,這樣售卡方不是要多交所得稅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售卡方就是銷售方,不會多交的。
2023 12/11 02:40
薇老師
2023 12/11 02:44
售卡方給銷售方開2千元6%稅率增值稅發(fā)票才會交稅
84785037
2023 12/11 10:46
我現(xiàn)在有疑問的是所得稅的問題,售卡方和銷售方不是同一主體,那售卡方分別給購買方和銷售方開了一次兩千元發(fā)票,這樣不就是4千元收入了嗎?
薇老師
2023 12/11 11:14
只有消費開票時才會確認收入,
84785037
2023 12/11 15:51
可是我看課件講的不是這么一回事
84785037
2023 12/11 15:51
可是我看課件講的不是這么一回事
閱讀 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