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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經(jīng)營企業(yè),由總部統(tǒng)一收取各直營店及加盟店銷貨款,扣除直營店及加盟店的利潤分成后,將余下貨款返還給各店,總部將收的利潤分成按6%交增值稅,此操作存在哪些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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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直營店及加盟店在當?shù)囟悇站纸坏脑鲋刀惿倭耍皇前磳嶋H收入繳納增值稅,有漏稅的風險,總收取服務費是可以的,但各店的收入申報是扣除前的,總部也需要開發(fā)票給門店作為成本
2023 12/04 21:13
84784988
2023 12/04 21:18
總部代收所有銷貨款是不是應該與各店簽到協(xié)議約定由總部代收?他們雖然是連鎖經(jīng)營,但是獨立核算的,不存在直營店及加盟店在注冊地少交稅問題?如果由總部統(tǒng)一核算那是應該由稅局審批才行吧
廖君老師
2023 12/04 21:24
您好,代收款是要有一個協(xié)議的。
如果門店按總部扣除利潤后款作為收入就是有少交稅的風險。
獨立核算的分店不是總部統(tǒng)一申報的,如果不獨立核算,由總公司匯總申報。
84784988
2023 12/04 21:39
跟加盟店收的加盟費稅率是6%還是13%?依據(jù)?
廖君老師
2023 12/04 21:42
您好,稅率是6%,這是服務費嘛,又不是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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