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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簽訂2年,租戶提前1年解除,按照合同約定需承擔單方解除合同違約金N元。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租戶結清前期電費,再付2個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16000元(前期欠出租方的33天租金不另支付)。請問這16000元需要開票嗎?開票開違約金對嗎?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3 11/2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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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違約這個是不用開發(fā)票? ?開收據就行?
2023 11/20 10:50
84785037
2023 11/20 10:54
哦。有的老師說,完全未履行合同的違約金才不需要開發(fā)票…那這個違約金不開票是計入營業(yè)外收入嗎?
玲老師
2023 11/20 10:57
你好?那這個違約金不開票是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對?
84785037
2023 11/20 11:04
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84785037
2023 11/20 11:05
這是會計學堂2023-11-16發(fā)的…
玲老師
2023 11/20 11:08
我覺得和這個有差異? ?這個不是價外費用 價外費用才開發(fā)票交增值稅? 比如晚付款的違約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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