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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25條規(guī)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標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屆滿后應予回收的,出賣人負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對標的物予以回收的義務。根據債法理論,該出賣人回收義務屬于( ?。?。 A.從給付義務 B.次給付義務 C.附隨義務 D.后合同義務 正確答案 : D 【知識點】債務的效力 答案解析 : 后合同義務是指合同之債消滅后,當事人為了維護給付效果或者為了協助相對方終了善后事務所負擔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義務。如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問題:尚未交還,合同未結束,為什么是后合同義務呢? 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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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債法理論,該出賣人回收義務屬于后合同義務。后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關系終止后,當事人為了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協助相對方終了善后事務而負擔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義務。在《民法典》第625條規(guī)定的情形中,出賣人在標的物有效使用年限屆滿后負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對標的物予以回收的義務,這是為了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協助相對方終了善后事務而負擔的義務,因此屬于后合同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后合同義務與從給付義務、次給付義務、附隨義務存在區(qū)別。從給付義務、次給付義務、附隨義務都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義務,而后合同義務是在合同關系終止后產生的義務。從給付義務、次給付義務、附隨義務都是根據合同的約定而產生的,而后合同義務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誠信原則而產生的。從給付義務、次給付義務、附隨義務都是為了實現主給付義務而存在的輔助性義務,而后合同義務是為了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協助相對方終了善后事務而負擔的義務。
2023 11/1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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