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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發(fā)文字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3 11/1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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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3 11/1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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