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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業(yè)2020年5月18日銷售一批產(chǎn)品給丁企業(yè),發(fā)票上列示的價格50000元,增值稅稅率13%,雙方協(xié)商的折扣條件為1/10、N/20,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 要求:假設(shè)甲企業(yè)在5月24日收到款項、在5月30日收到款項兩種情況下,分別按總價法、凈價法,編制甲企業(yè)的會計分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甲企業(yè)在5月24日收到款項的情況下:
總價法:
發(fā)票上列示的價格為:50000元
折扣率為:0.1
凈價為:45000元
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
折扣后增值稅稅額為:650元
借:銀行存款 45650,應收賬款 565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500
凈價法:
發(fā)票上列示的價格為:50000元
折扣率為:0.1
凈價為:45000元
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
折扣后增值稅稅額為:650元
借:銀行存款 45650,財務費用 5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5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500
甲企業(yè)在5月30日收到款項的情況下:
總價法:
發(fā)票上列示的價格為:50000元
折扣率為:0.1
凈價為:45000元
增值稅稅額為:6500元
折扣后增值稅稅額為:650元
借:應收賬款 565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500
收到款項時:借:銀行存款 55850,財務費用 650,貸:應收賬款 56500
2023 11/1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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