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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 2021年12月應稅項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200萬元,免稅項目取得銷售額1000萬元;當月購進用于應稅項目的材料支付價款700萬元,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材料支付價款400萬元,當月購進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共用的自來水支付進項稅額0.6萬元、購進共用的電力支付價款8萬元,上述進項稅額無法在應稅項目和免說項目之間準確劃分,當月購進項目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當月申報抵扣。 當月購進自來水、電力不予抵扣的進項稅 (填空1萬)元? 當月全部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填空)萬元? 當月該企業(yè)的銷項稅額(填空)萬元? 應納增值稅 (填空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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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09 16:46
馨桐
2023 11/09 17:00
同學您好:
當月不予抵扣的進項稅=(0.6+8/1.13*0.13)*(1000/2200)=0.69
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700/1.13*0.13+0.6+8/1.13*0.13-0.69=81.36
當月銷項稅額=1200*0.13=156
當月應納增值稅=156-81.36=74.64
84784979
2023 11/09 19:40
能幫我看看這個寫的對嗎
馨桐
2023 11/09 20:09
同學您好:進項稅=70*0.09+13=19.3
應交增值稅=200*0.13-19.3-56*0.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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