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2019年12月應稅項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200萬元,免稅項目取得銷售額1000萬元;當月購進用于應稅項目的材料支付價款700萬元,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材料支付價款400萬元,當月購進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共用的自來水支付進項稅額0.6萬元、購進共用的電力支付價款8萬元,上述進項稅額無法在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之間準確劃分,當月購進項目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當月申報抵扣。當月該企業(yè)應納增值稅(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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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0/23 19:44
丁小丁老師
2021 10/23 19:46
應納增值稅=銷項-進項
=1200*13%-700*13%
因為免稅和應稅無法區(qū)分,所以進項都不能抵扣
84785032
2021 10/23 19:51
按這個算的話,四個選項中沒有答案
丁小丁老師
2021 10/23 19:55
那是不是購進的700是含稅金額呢?
84785032
2021 10/23 20:04
也不是,題目全部在這里了
丁小丁老師
2021 10/23 20:08
哦,不好意思,免稅和應稅無法區(qū)分的,按照比例來抵扣進項,您按這個再算下,是不是有答案了呢?
84785032
2021 10/23 20:10
這個要怎么算,可以給一個計算
過程嗎
丁小丁老師
2021 10/23 21:02
0.6+8/1.13*13%這是應稅和免稅共用的,所以可以抵扣的進項要乘以一個比例,比例=應稅1200/(1200應稅+1000免稅),按照銷售額的比例來算,您再對下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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