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實木地板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4 月購進一批原木用于生產實木地板,收購發(fā)票上注明 收購價款60萬元。將原木運回企業(yè)支付給運輸公司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含稅運費1萬元,取得增值 稅專用發(fā)票。當月又從某大型林場(增值稅一般納稅 人)購進一批原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 款80萬元,直接銷售給另一木門生產企業(yè)。 則該實 木地板生產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某實木地板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4月進行了兩次原木的采購。
第一次,他們收購了一些原木,并支付了運費;第二次,他們從大型林場購買了原木,并直接銷售給另一家木門生產企業(yè)。
我們的目標是計算該實木地板生產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假設收購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購價款為 A 萬元,不含稅運費為 B 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為 C 萬元。
根據題目,我們可以得知:
收購的原木進項稅 = A × 13%
運輸費的進項稅 = B × 9%
從林場購買的的原木的進項稅 = C × 9%
總的進項稅 = (A × 13%) + (B × 9%) + (C × 9%)
現在,我們根據題目中的數據來計算這個數值。
計算結果為:15.09萬元
所以,該實木地板生產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5.09萬元。
2023 11/04 20:58
閱讀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