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廠,一般納稅人,本月發(fā)生以下業(yè)務:(1)購進原料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20000元,增值稅2600元。(2)購進包裝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000元,增值稅1300元。(3)委托G廠加工原料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加工費15000元,增值稅1950元。上述三筆所購進的原材料,在本期應稅產品、免稅產品的生產中均有領用。(4)銷售A種藥20箱,取得不含稅收入120000元。(5)銷售免稅的B種藥4箱,取得收入30000元。要求:計算F藥廠本月應納的增值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同學,稍等一下,正在做題。
2023 10/26 13:51
大侯老師
2023 10/26 14:02
藥廠本月應納的增值稅額=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
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1300+1950)*120000/(120000+30000)=468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20000*13%=15600
因此,F(xiàn)藥廠本月應納的增值稅額應為15600-4680= 10920元。?
閱讀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