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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出差未取得行程單,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以抵扣稅嗎?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3 09/2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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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和《增值稅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具有與紙質普通發(fā)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可以作為抵扣增值稅的合法有效憑證之一。因此,如果您在出差期間取得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您可以將其作為抵扣稅的合法有效憑證之一。 但是,由于不同地區(qū)的稅務管理規(guī)定可能存在差異,因此您需要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相關政府部門了解具體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時,您還需要確保該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因虛假發(fā)票或其他問題引起的稅務風險。
2023 09/26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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