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6日,從北京市博美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購入01#材料800千克,單價75元;02#材料600千克,單價50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列明:價款90000元,增值稅稅額11700元,合計101700元。此外,該批材料的運費為1800元(含稅,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按材料買價分配)。款項尚未支付。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6/18 10:20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鄒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你好 借:原材料—01#材料?800*75+1800*800*75/(800*75+600*50)?, 原材料—02#材料? 600*50+1800*600*50/(800*75+600*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1700,? ?貸:應付賬款101700+1800
2023 06/18 10:22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