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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老板如果6號實繳了注冊資金,但是8號又以借款的要求從公司把這個錢借出了,可以認為有抽逃資金的嫌疑嗎?

84784988| 提問時間:2023 06/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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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 年末還回來就行的?
2023 06/09 16:20
84784988
2023 06/09 16:21
如果借款之后一直沒有還回來呢?
玲老師
2023 06/09 16:23
好視同分紅繳納個稅就行。
84784988
2023 06/09 16:23
個稅也沒有交,一直都沒交
84784988
2023 06/09 16:25
股東借款怎么可以認定為抽逃出資呢?
玲老師
2023 06/09 16:28
你好。是的,有這方面的風險,因為他把錢拿回去了。
84784988
2023 06/09 16:32
那怎么界定呢?是不是只要股東年底有借款余額,就要視同分紅,繳納個稅?但是如果當年虧損呢?
玲老師
2023 06/09 16:34
是的,和虧損沒關系,就是說這個錢年末不還回來就交過稅。
玲老師
2023 06/09 16:34
年末不還回來就交個稅,這是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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