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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所得稅彌補之前虧損是怎么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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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發(fā)生虧損,準予用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彌補,1年彌補不足的,可以逐年連續(xù)彌補,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當納稅年度內企業(yè)取得的收入可以彌補前五年的虧損總額,無論前五年是否全部發(fā)生虧損,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彌補此前五年內發(fā)生的虧損額,例如,某企業(yè)在2000年取得了收入200萬元,但1994年發(fā)生了虧損20萬元,1995年虧損10萬元,1996年盈利1萬元,1997、98、99年共虧損45萬元,則2000年的收入可彌補1995、96、97、98、99這五年發(fā)生的且沒有被其他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即使1996年盈利彌補年限不得順延。
2023 05/2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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