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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計算22年末應納稅所得額時,為什么不加21年末預計負債對應的銷售費用500(稅法不認會計上的,要給它加回來),為什么不這樣算應納納稅所得額=10000+500+600-400。

84784954| 提問時間:2023 05/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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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應納稅所得額是稅法上的概念,也就是說這個科目核算的稅法要交多少稅,所得稅費用這個科目才是會計概念,稅法和會計的差異才有了遞延所得稅這個科目。預計負債要在發(fā)生的時候稅法才能稅前扣除。
2023 05/13 15:44
84784954
2023 05/13 16:24
21年末預計負債對應的銷售費用500這個稅法不是不認嘛,實際發(fā)生時才允許抵扣,為什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加500
wu老師
2023 05/13 16:35
您好,21年中的500萬,在22年只發(fā)生了400萬(有提到22年實際發(fā)生保修費400萬),所以10000萬中減去了400萬,22年又計提了600萬,所以又加了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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