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零售金銀首飾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10.17萬元,其中包括以舊換新首飾的含增值稅銷售額5.65萬元。在以舊換新業(yè)務(wù)中,舊首飾作價的含增值稅金額為3.39萬元,甲百貨商場實際收取的含增值稅金額為2.26萬元。 甲百貨商場就該業(yè)務(wù)應(yīng)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0.17-5.65)÷(1+13%)×13%+2.26/(1+13%)×13%=0.78(萬元)不是按照實際收取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jù)嗎?怎么還需要加上(10.17-5.65)÷(1+13%)×13% ’

84784960| 提問時間:2023 04/18 13:55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以舊換新的業(yè)務(wù)扣除,后邊單獨計算
2023 04/18 13:57
84784960
2023 04/18 14:11
10.17-5.65是指實際收取的差價金額?
暖暖老師
2023 04/18 14:12
除了以舊換新以外的交易金額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相關(guān)問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