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 請問一下,去年12月份計提的工資,在今年1月份不發(fā)放了,2月份也沒發(fā),3月份了發(fā)了備注2月份工資,然后這種情況要怎么做賬呢?是直接掛著,還是紅沖? 還有就是這種情況匯算清繳怎么處理?

84784990| 提問時間:2023 04/0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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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實際是發(fā)放12月份的嗎?如果是的話,你賬上摘要寫支付12月份工資就行。
2023 04/08 11:56
84784990
2023 04/08 11:58
不是,是2月份的
84784990
2023 04/08 11:58
我需要在2月份再計提2月份的工資
84784990
2023 04/08 11:59
然后在3月份發(fā)放2月份計提的工資
郭老師
2023 04/08 12:06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4990
2023 04/08 12:19
那去年12月份計提的,不發(fā)放了,怎么處理呢
郭老師
2023 04/08 12:25
以后也不準備發(fā)放了嗎?你們確定好了的話,可以紅沖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納稅調增。
84784990
2023 04/08 12:36
好的 謝謝老師
郭老師
2023 04/08 12:50
不用客氣了,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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