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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申報表第1.2項應(yīng)該是一樣的呀,應(yīng)稅貨物他自動填和第一項金額不一致。需要調(diào)成一樣的么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3 01/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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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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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實務(wù)
答:是的,您需要將第1.2項的應(yīng)稅貨物的金額調(diào)整為與第1項一致。這是因為增值稅申報表第1.2項是由第1項中的應(yīng)稅額扣除第1項中的減免稅額得出的。因此,第1項的應(yīng)稅額和第1.2項的應(yīng)稅貨物的金額必須一致,否則會導(dǎo)致增值稅申報出現(xiàn)偏差。為此,建議您登陸增值稅系統(tǒng),在“申報管理”頁面上查看第1項和第1.2項的值,以驗證它們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在“申報作廢”頁面上作廢該表格,重新核算第1項和第1.2項的值,從而達到調(diào)整金額一致的目的。 拓展知識: 增值稅申報表是指納稅人填寫計算增值稅的報表,包括月度申報表、季度申報表、年度申報表等。每張表上都有具體的填報要求,不同的發(fā)票金額會影響到增值稅的申報,也會影響到稅收的繳納,因此填表時必須嚴格按照要求來。
2023 01/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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