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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以前的增值稅附加稅,分錄怎么寫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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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1.應交稅費-增值稅附加稅: 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附加稅(應交稅費的一種);貸:銀行存款(記賬方式為準)。 2.補繳以前的增值稅附加稅: 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附加稅(應交稅費的一種);貸:補繳以前增值稅附加稅(非流動資產)。 拓展知識:增值稅附加稅是指應由企業(yè)支付的除增值稅外的和增值稅稽征相關的稅種,主要包括企業(yè)所得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因此,當企業(yè)支付增值稅附加稅時,必須將補繳以前的增值稅附加稅記入賬戶,并在會計記錄中登記補繳以前的增值稅附加稅,才能保證收入與支出在會計記錄中金額入賬準確無誤。
2023 01/2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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