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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1月發(fā)放12月的工資,2月時申報12月工資,那匯算清繳時可以稅前扣除嗎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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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1月發(fā)放12月的工資,2月時申報12月工資的時候可以稅前扣除。 稅前扣除即個稅法定扣除,一般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五項扣除。其中,子女教育扣除,目前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規(guī)定,每年為每個子女實際支出的教育費(含培訓費)可扣除13200元,超出部分,每年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一次性扣除,最高可扣除3.6萬元。住房貸款利息可按照每月支付的實際利息金額進行扣除,但扣除金額每月不得超過5000元,一年最高扣除3.6萬元;住房租金可按照每月實際支出金額進行扣除,每年不超過7.2萬元;贍養(yǎng)老人可按照贍養(yǎng)的實際金額扣除,每年最高不超過7.2萬元。 除了這些法定扣除外,有的地區(qū)還規(guī)定了其他的特殊扣除。比如,上海、北京和深圳都規(guī)定了“重大疾病醫(yī)療費用支出扣除”,即患者因治療重大疾病所支出的醫(yī)療費用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予以扣除。拓展知識:隨著城市社會發(fā)展,有些城市開始規(guī)定捐贈公益基金或善款所得稅收入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2023 01/2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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