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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分錄怎么寫。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3 01/2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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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分錄記載如下: 1、借方: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2、貸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 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是國家對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征收的稅款,為國家增收的一種重要收入來源。在銷售土地使用權時,如果土地出讓金繳付總額超過一定的規(guī)定數(shù)額,則超過的部分要征收契稅。契稅的收入,由國家的財政部門統(tǒng)一收稅,入財政總額。 拓展知識: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是一種征收稅收類型,主要適用于房地產開發(fā)政府收費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它是指企業(yè)從政府獲得土地使用權、建教設施等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土地出讓收入超過法律規(guī)定額度的部分,依據分稅制度以稅收的形式征稅,即稱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
2023 01/2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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