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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想請教一下,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金額是銷售收入。但是,最近有財務朋友說,購進和銷售都要交印花稅?所以印花稅是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交還是,購進和銷售都要按萬分之三分別交?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3 01/2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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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購銷合同印花稅是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來交的,無論購進和銷售都是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計稅,而不是分別按萬分之三來計算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的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為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印花稅的納稅對象是銷售方,他是應納稅人并且需要按照銷售收入進行申報和繳納印花稅。 拓展知識: 購銷合同印花稅只要求銷售方繳納,即使購買方也納入了一部分,但是購買方不是納稅對象,只能把這部分錢視為加收的費用,不能視為印花稅。因此,銷售方擁有最后的義務來申報和繳納購銷合同的印花稅,購買方不需要承擔任何財務責任。
2023 01/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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