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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2021年收入是80萬,收入的千分之5是4000元, 業(yè)務招待費是3000元,招待費的60%是1800元 請問,2021年,需要納稅調(diào)增1200元,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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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是的,2021年您的收入為80萬,收入的千分之5是4000元,業(yè)務招待費是3000元,招待費的60%是1800元,那么2021年您的收入稅后應加稅調(diào)增1200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由于招待費屬于專項附加扣除,在計算個稅時,應先加算到應納稅所得額中,再從稅前扣除部分招待費,以保證招待費僅一次扣除。那么您應該加稅調(diào)增1200元,即在您擁有的4000元收入中控制扣除招待費的數(shù)額,把剩余的1800元扣除之外的部分(即2000元)重新加算到稅前收入中,這樣就可以實現(xiàn)招待費的一次性扣除,并且調(diào)增1200元。
一般情況下,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總額減去稅前收入扣除后的應納稅所得額,即收入總額-招待費=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稅前收入扣除后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加稅調(diào)增的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稅前收入扣除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總額-(收入總額-招待費)=4000元-(8000萬-3000元)= 1200元。
簡言之,由于招待費是一次性扣除項目,招待費的申報必須放在稅前收入中,這樣才能確保招待費只被扣除一次,同時也可以確保您交納的個人所得稅正確無誤,最終調(diào)增1200元稅金。
2023 01/23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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