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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師合伙人的工資需要匯算清繳時納稅調(diào)增嗎?例如,合伙人甲工資50000.合伙人已工資60000.合伙人丙70000.需要納稅調(diào)增加180000嗎?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1/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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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合伙律師合伙人的工資需要匯算清繳時納稅調(diào)增。因為匯算清繳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是累計的一段時期來的總收入,而不是按月收入算應(yīng)納稅額。所以,合伙人甲、乙和丙擁有的工資合計180000,在匯算清繳時就需要繳納180000的個稅。 拓展知識:廣義上講,匯算清繳是由企業(yè)和個人向國家繳納稅款所采取的一種稅收管理方式,是將原來分兩次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合并繳納的稅收管理方式。稅款由企業(yè)和個人先行支付,經(jīng)我國稅務(wù)機關(guān)核定后,由企業(yè)和個人在匯算清繳時,一次性繳納應(yīng)納稅款。
2023 01/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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