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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幼兒園食堂的收入可以借給園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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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答:幼兒園食堂的收入不可以借給園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國家關于民辦教育收費的規(guī)定,必須全部收入用于民辦教育的發(fā)展,或用于教育機構的合理開支,不得償還個人借款、作為非正當收入提取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币虼耍變簣@食堂的收入不可以借給園長,必須完全用于民辦教育發(fā)展或教育機構的合理開支。
在園所收取的費用必須被合理使用,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浪費,更不能謀取私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民辦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除準予的收費以外,不得進行二次收費”。因此,借給園長也屬于“二次收費”,違反了教育法及有關規(guī)定,不可以借給園長。
除此之外,幼兒園也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法》的規(guī)定建立財務制度,確定財務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確保學校財務得到有效監(jiān)管,避免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
總之,幼兒園食堂的收入不可以借給園長,必須全部收入用于民辦教育的發(fā)展,同時要按照財政法的規(guī)定進行財務管理,保證收入的合理使用和正當歸還。
拓展知識:為了落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于1985年施行,它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有關教育領域的總之,是中國教育發(fā)展的精神指南和行為依據(jù),是民辦園所開展活動和發(fā)展的基礎性法律依據(jù)。
2023 01/2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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