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6年4月1日,A公司因急需流動資金,從銀行取得6個月期限的借款200 000元,年利率為6%,利息按月計提,按季支付;到期償還本金,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同時又從銀行借入3年期借款800 000元,利率8%,期限3年,到期還本付息。(1) 編制A公司取得短期、長期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2) 編制A公司4月末計提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3) 編制A公司6月末支付第二季度銀行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 (4) 編制A公司到期歸還短期借款本金時的會計分錄;(5)編制A公司到期歸還長期借款本息時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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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A公司取得短期借款時的會計分錄:銀行借款200 000元,應(yīng)借貸款200 000元,銀行存款200 000元;
(2)A公司4月末計提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利息支出2 000 元,應(yīng)付利息2 000元;
(3)A公司6月末支付第二季度銀行借款利息時的會計分錄:銀行存款2 000 元,應(yīng)付利息2 000元;
(4)A公司到期歸還短期借款本金時的會計分錄:銀行存款200 000元,應(yīng)借貸款200 000元;
(5)A公司到期歸還長期借款本息時的會計分錄:銀行存款808 000元,應(yīng)借貸款800 000元,應(yīng)付利息8 000元。
拓展知識:短期借款是指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的借款,通常用于經(jīng)營性周轉(zhuǎn),主要是用來企業(yè)滿足流動資金需求,用于緩解臨時性資金收縮。長期借款則是指期限超過一年的借款,通常是用來滿足大規(guī)模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分攤在各期間,而短期借款一次性支出利息,需要專門計入利息支出。
2023 01/1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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