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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銷項和進項的差額分錄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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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銷項和進項差額分錄,應當在收繳增值稅時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應當按月收繳增值稅,收繳時,將增值稅銷項的稅額減去進項的稅額,以此確定本月或者上月應納稅額,即本月或者上月營業(yè)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具體分錄如下:
1、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
貸:銷售收入-稅額
2、進項稅額:
借:采購支出-稅額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
3、營業(yè)所得稅額:
借:應交稅費-營業(yè)所得稅
拓展知識:
增值稅是一種以貨物及勞務交易、建設工程施工和日常經營活動的增值,由納稅人計算及繳納的一種消費稅。 進項稅額則是指采購進口貨物及勞務期間產生的增值稅,是納稅人的減免稅收益,屬于納稅人的營收減少總額,因此在收入減少時可計入減免稅收額中計提。
2023 01/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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