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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每月工資2萬元 專項扣除費用6500元 手套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 子女 教育支出1000元 上養(yǎng)老人之初1000元 楊先生還同時為幾家公司提供勞務服務 取得多項勞務收入 提供技術咨詢 獲得報酬8000元 這某合資企業(yè)提供翻譯 獲得報酬兩萬元 到外地某企業(yè)獎學獲得報酬3萬元(食宿費3000元交通費1000元自己承擔)。分析要求:楊先生如何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2 12/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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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尊敬的學員您好!參考一下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20000-5000-6500-1000-1000-1000)*12+(8000+20000+30000)*0.8=112400 應交個人所得稅=112400*0.1-2520=8720,可以考慮成立個體戶,按經營所得納稅,而且食宿費交通費都可以稅前扣除。
2022 12/1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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