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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張某任職于國內(nèi)某軟件公司,2021年3月取得的收入如下月同此)(2)在某大學(xué)授課,取得講學(xué)收入3800元。(3)取得省級人民政府頒發(fā)的文化獎金13000元。(4)取得特許權(quán)的經(jīng)濟賠償收入2000元。(5)按市場價格出租住房,當月取得不含積租金收入15000元,當月出租住房過程中繳納的可以稅前扣除的稅費合計為900元,由張某負擔的修緩費用600元,均取得合法票據(jù)。求:(1)張某2021年3月預(yù)繳個人所得稅稅額。(2)張某2021年3月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11/1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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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稍等 計算過程中
2022 11/18 15:53
朱小慧老師
2022 11/18 16:13
3月預(yù)繳個人所得稅=(3800-800)*20%=600 繳納個稅=(15000-900-600)*(1-20%)*20%=2160
朱小慧老師
2022 11/18 16:27
3月預(yù)繳個人所得稅=(3800-800)*20%=600 繳納個稅=(15000-900-600)*(1-20%)*10%=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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