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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先分后稅,分完后合伙人個人按經(jīng)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扣一年60000,還有專項附加,專項扣除等,分前合伙企業(yè)的經(jīng)營所得不能扣合伙人的工資,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單位部分,也不能扣除,是嗎?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2 10/3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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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單位部分的社保和公積金是可以扣除的
2022 10/3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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