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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和判決的區(qū)別是啥,怎樣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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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對于這題目是因為?訴訟目前程序需要暫停所以是裁定 沒有到判決那步
判決是對當事人雙方爭紛的事實進行認定與處理。
而裁定一般適用于訴訟程序。
(1)不予受理;
(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3)駁回起訴;
(4)財產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
(5)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6)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7)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8)中止或者終結執(zhí)行;
(9)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
(10)不予執(zhí)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11)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2022 09/23 10:52
來來老師
2022 09/23 10:53
其他區(qū)別還有
2、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通常審判結束后,法院都會給當事人判決書。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陬^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3、上訴、抗訴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審民事判決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5日,而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為10日。裁定書是裁定的書面形式。其格式、寫法和署名,與判決書基本相同,只是內容相對簡單。
4、在一個案件中,發(fā)生法律效力并被執(zhí)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5、判決和裁定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例如《民法典》(2021.1.1.生效),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后階段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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