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新會計準則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銷項稅”和“其他流動負債-待轉銷項稅額”這兩個科目有何區(qū)別?一般是怎么使用的?新會計準則中有要求每個月申報納稅的收入和賬上確認的收入必須一致嗎?(包括未開票的收入) 如:我司服務業(yè)一般納稅人,今年六月份開票不含稅200萬元,稅金12萬元,因半年度我預估了100萬收入,稅金6萬,計入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轉銷項稅”中。那我在申報六月份增值稅的時候,是按12萬申報還是6萬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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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待轉銷項稅額是會計科目,其他流動負債這個是報表項目,也就是前者在報表中體現(xiàn)在后者那里,
你們確認了收入,如果沒達到納稅義務的時間,那么你們就不能申報這個收入,所以會計上的收入和申報表里面的收入是會不一樣的
2022 07/19 21:02
84785034
2022 07/19 21:14
這個收入按照權責發(fā)生制
的確是應該確認在六月份的,只不過還沒有開票,這個情況下也是不需要申報增值稅嗎?
丁小丁老師
2022 07/19 21:36
是的,要按照無票收入申報增值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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