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2018年6月購買并安裝完畢一套生產(chǎn)設備并投入使用,共支出60萬元,以銀行存款全額支付,會計按3年直線法折舊,無殘值。稅法上,該設備滿足財稅【2018】54號文件的規(guī)定,允許該60萬支出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企業(yè)選擇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1、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各年與該設備相關的會計處理,列出具體會計分錄。 2、2018年-2021年,該設備對企業(yè)年度的會計利潤的有什么影響?(使各年度利潤增加或減少?具體金額是多少?)(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3、2018年-2021年,設備對企業(yè)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有什么影響?(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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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正在解答中,請稍后
2022 05/19 15:32
84785039
2022 05/19 16:28
老師,還沒好嗎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6:31
你好,計算如下,請參考
84785039
2022 05/19 16:50
3、2018年-2021年,設備對企業(yè)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有什么影響?(要求分別說明每一年的情況)
84785039
2022 05/19 16:50
那那那這個第三小問應該如何回答呢?? 老師~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6:56
2018年減少應納稅所得額50萬,2019-2021沒影響
84785039
2022 05/19 17:10
好的,謝謝老師
84785039
2022 05/19 17:11
非常感謝
張壹老師
2022 05/19 17:45
你好,不客氣,祝你學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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