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計算分析題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設備)、6(商標 權)、9%(不動產(chǎn)),假定甲公司與乙公司進行的資產(chǎn)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zhì),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相 關資產(chǎn)在交換前后用途不變:稅務局核定的計稅基礎等于其賬面價值,甲公司、乙公司已經(jīng)分別開出增值稅 專用發(fā)票。詳細資料如下: (1)甲公司換出: ①設備:原值為1200萬元,已計提折舊750萬元,稅務局核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58.5萬 商標權:初始成本450萬元,累計攤銷額270萬元,稅務局核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0.8萬 ③換出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合計為630萬元 乙公司換出 D在建工程:已發(fā)生的成本為525萬元,稅務局核定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47.25萬元。 ②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15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 ③換出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合計為675萬元。 (3)雙方商定以賬面價值為基礎,乙公司收取銀行存款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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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甲公司分錄如下
甲
借:固定資產(chǎn)清理???????? 450.00
累計折舊???????? 750.00貸:固定資產(chǎn)?????? 1,200.00借:在建工程???????? 542.1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47.25
長期股權投資???????? 154.90
累計攤銷???????? 270.00貸:固定資產(chǎn)清理???????? 4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69.30
無形資產(chǎn)???????? 450.00
銀行存款????????? 45.00
2022 03/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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