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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不同類型的企業(yè)和自然人出售二手車的稅收政策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1 12/2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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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先說下自然人 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車,涉及的相關(guān)稅費您可以參考: 1、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稅率為20%計算個稅。財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財產(chǎn)原值-合理稅費)×20%;(一般自己車買個二手車商是貶值的常見,不盈利就不涉及個稅) 2、印花稅:按“產(chǎn)權(quán)轉(zhuǎn)移書據(jù)”以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并享受50%的稅額減免; 3、增值稅: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增值稅。 參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2021 12/20 11:46
來來老師
2021 12/20 11:48
自己企業(yè)用的車對外銷售的話 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不含不動產(chǎn))的增值稅繳納可以參考以下情況處理: 1符合以下情形一般納稅人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繳納增值稅: ①銷售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以及2013年8月1日前購進或自制的不允許抵扣進項且未抵扣過的應(yīng)征消費稅的汽車、游艇、摩托車;(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wù)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五條;財稅【2013】106號附件2第二條) ②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chǎn)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認(rèn)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chǎn);(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12年第1號) ③營改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本地區(qū)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chǎn);(財稅【2016】36號附件二) ④銷售按照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具體參考增值稅實施條例第十條、以及按簡易計稅辦法征收增值稅應(yīng)稅行為,不包括按規(guī)定可以取得進項抵扣憑證但未取得的情況。 2符合情況一的一般納稅人可以放棄3%減按2%選擇改按3%繳納增值稅。 3、除上述情形外,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適用13%稅率繳納增值稅。 小規(guī)模銷售自己使用的車輛的話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可以減按1%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按照3%減按2%繳納增值稅;放棄以上減免時,按照3%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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