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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生產(chǎn)制造業(yè)的進項可以加計抵扣嗎?有沒有什么要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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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如果是生產(chǎn)加工制造業(yè),也需要滿足提供的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比重超過50%。 以上對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2021 12/0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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