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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建筑物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chǎn)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1 12/0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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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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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持有建筑物的目的是為了轉讓(出售),且同時滿足下面3個條件,那么其應作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chǎn),在報表中作為流動資產(chǎn)列示。 1 企業(yè)已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chǎn)作出決議 2 企業(yè)已經(jīng)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xié)議 3 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nèi)完成 另外,通常建筑物在建成的時點上價值是最高的,投入使用后只會損耗和減值,不存在增值的可能。增值的只可能是建筑物所附著的土地使用權。還有一種理解思路是:國家政策是不允許炒房的。
2021 12/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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