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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小王(獨生子女)在某公司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15000,每月三險一金2000元,按季度提成;小王2020年1月向單位提交了轉向附加扣除信息(信息顯示小王目前有首套房貸款,父母年滿60歲),無其他減免扣除。此外,在2020年3月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000元,稿酬收入3000元,10月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0000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3500元。假如小王3、6、9、12分別取得季度提成: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從個稅APP看到已經預繳個稅32168元,年終匯算清繳需要退稅嗎?

84784959| 提問時間:2021 11/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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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匯算清繳需要交納的個稅=(15000*12-2000*12-2000*12+4000*0.8+3000*0.8*0.7+40000*0.8+3500*0.8+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0.2-16920=33416 需要補交的個稅=33416-32168=1248
2021 11/2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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