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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分開申報2020年年終獎,2021年的年終獎可以分開核算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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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不可以的,一年一次,你在三月份申報的,已經(jīng)占用了二一年的額度。
2021 11/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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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6 09:58
所以2021年的年終獎要跟工資合并計算
郭老師
2021 11/16 10:00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5029
2021 11/16 10:03
有個稅年終獎的相關(guān)政策嗎?
郭老師
2021 11/16 10:11
根據(jù)財政部、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guān)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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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6 10:30
我昨天申報2021年的年終獎,提示已在2021年3月申報,2021年3月是申報2020年的
郭老師
2021 11/16 10:30
好,那就應(yīng)該在二二年申報,二二年需要合并到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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