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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委托加工物資中,如果委托方直接出售或再生產非應稅(消費稅)商品時,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當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請問老師,其增值稅也會因消費稅因計入成本而導致相應的增加嗎?舉個例子:委托方甲委托乙加工一批成本為1萬元的材料,加工費為2000元,另外消費稅為1500元(僅僅舉例),那在委托方收回加工好的材料后直接出售,其增值稅的進項稅是按2000×13%還是按(2000+1500)×13%?

84785040| 提問時間:2021 11/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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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加工好之后再出售你的進項的話,就是按照三千五來計算的。
2021 11/15 14:51
84785040
2021 11/15 14:52
好的,謝謝老師
陳詩晗老師
2021 11/15 14:52
不客氣,祝你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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