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3月1日,甲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A、B兩項商品,合同價款為2000元。合同約定,A商品于合同開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個月之后交付,只有當(dāng)A、B兩項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權(quán)收取2000元的合同對價。假定A商品和B商品構(gòu)成兩項履約義務(wù),其控制權(quán)在交付時轉(zhuǎn)移給客戶,分攤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價格分別為400元和1600元。上述價格均不包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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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是要會計分錄嗎?A交貨時確認合同資產(chǎn)先
2021 09/28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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