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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加班費按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合法嗎?(比如:廣東省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2100)按該標準,平時支付150%,周末200%,法定300%

84785041| 提問時間:2021 08/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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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你好! 一般是按個人的基本工資2倍計算。
2021 08/22 16:11
蔣飛老師
2021 08/22 16:11
加班費按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不太合適。
84785041
2021 08/22 16:16
張三,每月標準工資是3000元,基本工資2100元,崗位津貼900元。 計算加班工資基本是按“基本工資”2100元標準,平時加班就按的1.5倍,周末2倍,法定3倍,這樣計算是事符合勞動法
蔣飛老師
2021 08/22 16:19
你問的這是考試題目嗎?
蔣飛老師
2021 08/22 16:25
了解一下: 加班工資規(guī)定 在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yīng)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并不得以調(diào)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diào)休或補休的,應(yīng)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未向員工明確調(diào)休或補休時間,員工皆有權(quán)要求兩倍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yīng)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 依據(jù)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yīng)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wù)院規(guī)定。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 加班工資是用加班時間乘以每單位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shù)乘以日工資標準,或者加班小時數(shù)乘以小時工資標準),再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乘以相應(yīng)的倍數(shù)。 但從《勞動法》第四十四條里,我們只能知道加班加點相對于正常工資的“倍數(shù)”,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應(yīng)分別按照工資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資,而沒有每單位工資標準(即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的規(guī)定。這也是有些用人單位隨意克扣,少發(fā)勞動者加班工資的根源所在。這是一點《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關(guān)于加班工資支付標準就明確規(guī)定,加班工資應(yīng)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標準進行計算。所以,我國還應(yīng)出臺相關(guān)規(guī)定,明確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以免用人單位鉆法律不盡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 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延長時間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1.5×加班時間 2、休息日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2×加班時間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3×加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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