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人力資源公司,如果我們以后想開差額征稅發(fā)票,那么36個月不可以變更,不可以再開6%的發(fā)票啦,我想問比如以前我們開過人力資源服務(wù)*外包工服務(wù) ,人力資源服務(wù)*人工工資 ,人力資源服務(wù)*代理費 ,人力資源服務(wù)*太空包 人力資源服務(wù)*用工補貼 開過這么多明細,如果下次我們把人力資源服務(wù)*人工工資這個開差額征稅,那么其他所有的明細以后再開的時候也必須開差額征稅嗎?還是其他幾個明細可以繼續(xù)開6%的發(fā)票可以抵扣進項呢

84785046| 提問時間:2021 08/0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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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xué)你好 一般是一個項目只能一種征稅方式
2021 08/06 09:56
84785046
2021 08/06 09:57
我上面開了五六種明細的發(fā)票都屬于一種嗎
樸老師
2021 08/06 10:00
人力資源的都是一種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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