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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銷售商品一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金額為50000元,增值稅額為6500元,增值稅稅率13%,款項暫未收到。老師這個怎么做會計分錄?

84785031| 提問時間:2021 05/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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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增-銷 6500
2021 05/31 15:09
84785031
2021 05/31 15:19
開具的是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也是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嘛?不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才是這樣寫嗎?
海棠老師
2021 05/31 15:34
哦,我看錯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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