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4)針對應收賬款函證,A注冊會計師選擇甲公司應收賬款明細賬戶發(fā)送了60份函證,并收回了40份函證,注冊會計師對未回函的20份函證每一份均實施了替代程序。 為什么這樣處理是合理的?為什么不再次發(fā)函?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可以再次發(fā)函,這個不是必須的
2021 05/14 10:35
84785042
2021 05/14 10:52
所以說對于未收到的回函實施替代程序是恰當的審計程序對吧
小菲老師
2021 05/14 11:03
同學,你好
恩恩,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