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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的累計帶薪年假,在19年休假了,18年上班了扣了3.75萬的工資,掛應付職工薪酬在19年休完后再發(fā)放工資,這樣理解嗎?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1 04/2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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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不是18年扣,是19年實際休的時候扣,但18年計提過這部分了,所以實際沒有少發(fā)
2021 04/26 22:27
84785034
2021 04/27 06:22
如:一年中有一天是18年未休完了工資是500元,正常發(fā)工資是10500元(含帶薪休假的一天),18年正常工資賬務外理是: 借:管理費用 10500+500 貸:銀行存款 10500 應付職工薪酬 500 到了19年休完那1天后再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這樣做賬務處理嗎?這里相當于多付了一天的工資哦,如果18年管理費用是10500,再銀行存款付10000就少記了一天,這樣做是錯的吧?
小云老師
2021 04/27 08:04
同學,你一九年會扣一天工資啊,哪里來的多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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