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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020年預提的費用,2021年4月份發(fā)票只到了一部分,比如2020年預提了15萬元的費用,2021年4月份收到了10萬元的發(fā)票,這個怎么做賬務處理?

84784992| 提問時間:2021 04/1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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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后期還會收到發(fā)票嗎?還是說只能收到10萬元的發(fā)票呢?
2021 04/18 09:46
84784992
2021 04/18 17:04
只能收到10萬元的發(fā)票了
江老師
2021 04/19 08:28
這樣的情況下,直接沖銷15萬元的費用,按照發(fā)票10萬元重新入賬,導致本期利潤增加5萬元。
84784992
2021 04/19 08:38
老師,分錄怎么做?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科目嗎?
江老師
2021 04/19 08:45
一、按理論上講是用“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科目進行賬務處理,這是考試中的調(diào)賬。 二、對于實際工作中,你看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你去年就少交5萬元利潤的企業(yè)所得稅,需要在今年調(diào)賬,減少費用后,增加5萬元的利潤,在本年進行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三、至于調(diào)賬,需要考慮以前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84784992
2021 04/19 08:51
老師,以前的分錄是,借:銷售費用,貸:其他應付款,如果去年增加的5萬元利潤在今年第二季度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話,那是不是匯算清繳時就不用考慮這個5萬元?
江老師
2021 04/19 08:55
一、具體的會計分錄是: 1、沖銷去年的分錄,分錄是: 借:銷售費用-100000 貸:其他應付款-100000 2、按發(fā)票更正去年的分錄,分錄是: 借:銷售費用150000 貸:其他應付款150000 二、對于去年增加的5萬元利潤在今年第二季度繳納了企業(yè)所得稅,在2021年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也需要考慮5萬元的利潤,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84784992
2021 04/19 08:59
老師,那這5萬元只要在2020年度匯算清繳時調(diào)增就可以了吧?你上面說的不是重復交稅了嗎?
江老師
2021 04/19 09:00
這個不存在重復交稅,就是需要補交稅款。因為2020年沒有交稅。
84784992
2021 04/19 09:04
也有老師說,直接把今年收到的10萬元發(fā)票粘貼到去年預提的憑證后面,然后余下的5萬元,2021年匯算清繳時作納稅調(diào)增,這樣是否可行?
江老師
2021 04/19 09:05
你看2020年的憑證,不可能附2021年發(fā)票,在做2020年憑證,2021年的發(fā)票還沒有出生呢
84784992
2021 04/19 09:07
老師,知道了,感謝百忙之中給予解答,謝謝!
江老師
2021 04/19 09:08
祝學習進步,工作順利!合作愉快,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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