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6月1日銷售散裝白酒20噸,并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100000元。隨同白酒銷售收取包裝物押金3510元,開具收款收據(jù)并單獨入賬核算。款項均已收到。該廠上述業(yè)務應申報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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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該廠上述業(yè)務應申報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00*17%+3510/1.17*17%
2021 03/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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