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 年 10 月,甲公司發(fā)生的有關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 1 日,將一臺暫時閑置的生產(chǎn)設備出租給乙公司。雙方合同約定租期為 6 個月,每月不含增值稅的租金為 5 萬元,租金一次性收取且提供后續(xù)服務。甲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 30 萬元,增值稅稅額為 3.9 萬元。該設備每月應計提折舊費 4 萬元。 分錄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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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收賬款 33.9
貸:待轉銷售收入 3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9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4
貸:累計折舊4
2021 02/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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