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 月10日購進原材料一批,已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尚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根據銷售方提供的購貨清單注明的價款為20 000元,預計可以抵扣的增值稅為2600元。下月初,取得相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600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認證。全部款項以銀行轉賬支付。應做哪些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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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2021 01/13 05:40
暖暖老師
2021 01/13 06:27
當月
借原材料—暫估20000
帶應付賬款—暫估20000
暖暖老師
2021 01/13 06:28
次月收到發(fā)票
借原材料—暫估-20000
帶應付賬款—暫估-20000
暖暖老師
2021 01/13 06:28
借原材料20000
應交稅費進項稅額2600
貸銀行存款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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